2020年11月20日,全國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隆重召開。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正式授予“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全國文明單位”由中央文明委組織綜合性評選,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是全國精神文明建設領域的最高榮譽。是指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堅持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兩手抓,各項事業全面協調發展、精神文明建設成效突出,在社會上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單位,體現了一個單位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先進性和示范性,這一獎項的獲評是對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最高褒獎。

